適用情況:公司不再營運、業務結束或需重組架構時,可申請註銷。
註銷流程:
股東決議:召開股東大會,通過自願清盤或撤銷註冊決議。
停止業務:確保公司無未完成交易、債務及法律訴訟。
提交申請:向公司註冊處提交《撤銷公司註冊申請書(NDR1)》,同時向稅務局申請「不反對撤銷註冊通知書」。
公告期:申請通過後,公司註冊處會在憲報刊登公告,公告期 3 個月。若無異議,公司將正式註銷。
注意事項:若公司有債務或未完成稅務申報,需先解決相關問題才能註銷,否則可能面臨法律責任。